当前位置:阿力范文网 >范文 > 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导读:"" 栏目下【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一文 是由 丘约靖 编辑整理及最后更新, 约 784 个文字, 预计需要2分钟 时间阅读完,请您耐心,愉快舒心地阅读。如果想要浏览 "借用" 及更多相关知识,请使用网站顶部的搜索引擎进行搜索,可多关健词 + 空格精准搜索,阿力范文网为您分享更多精品文章。

本文简介:

因工作需要,市局机关经常要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税务干部协助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借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借用期限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二、借用人员手续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一)由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需要借用人员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意见和借用人员的有关具体情况;

(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

(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五)人事处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机关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安排住宿的,经过批准,可安排到酒店或招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

1、借用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住、办公地址在XX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XX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往返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往返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安排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信息,信息来源于网友投稿和网络以及百度信息检索,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真实性。
免责声明: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阿妮我们以作删除处理。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标题: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本文地址:https://www.aniys.com/fanwen/s13993.html

最新相关文章

精彩推荐

0大家对 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的评论

热门经验

「借用」相关内容

「人员」相关内容

「临时」相关内容

「单位」相关内容

「工作」相关内容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