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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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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介: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重要关口,因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信访维稳问题呈现高发多发态势。特别是随着国际金融风暴向实体经济扩散蔓延,经济领域问题向稳定层面传导辐射,进一步加剧了信访维稳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如何更有效地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更有为地促进全县大局稳定和谐,成为摆在每一位政法战线党员干部面前的重要任务。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安排部署,结合笔者工作实际,近日,本人就这一课题开展了认真的调研和思考,现将情况整理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上级党政组织正确领导下,围绕“事要解决,确保稳定”的主题,以开展“书记大接访”活动为动力,着力畅通信访渠道,排查信访隐患,解决信访难题,取得了良好效果,一大批重复访、越级访、群体访的大案积案得到调处,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但今年以来,信访维稳势头有所反弹,信访维稳形势仍然严峻。表现在“四个尽管、四个仍然”:

1、尽管赴京到省去市访呈下降态势,但赴县群体访仍然大幅上升。根据信访维稳部门20xx年统计数据,我县信访维稳案件总体呈现“三降一升”态势,即赴省市信访总量、集体访、重复访明显下降,赴县访大幅上升。全县赴京到省去市访总量排名首次退出全市前三名,并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但县信访局受理的群众上访件却大幅上升,全年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4725件人次,与上年相比上升31.5%。今年前两个月,来县上访群众共计87批464人次,其中群体访32批373人次,较上年同期均有30%以上的上升。这一方面表明县里处访稳控有力度,把问题解决在县级层面,没有上交矛盾;另一方面说明“燃点”“触点”增多态势没有明显改变,信访维稳形势仍然很严峻。

2、尽管信访维稳工作渠道更加畅通,但群众上访方式却更趋激烈。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信访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信访维稳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投入力度前所未有,极大地优化了群众诉求渠道。县委、县政府还开通了“民声通道”、“县长热线”和“文明行风热线”等,特别是去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在县信访局坐班接访,直面群众,答复问题,解决矛盾,产生了极好的社会反响。应当说,通过近年来持续不断的努力改进,我县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是多样的、便捷的、通畅的。但有形的变化没有带来信访维稳形势的根本好转,反而是缠访、闹访不断,甚至时常发生围堵党委政府大门的事件。

3、尽管决策部署注重保护群众权益,但利益问题引发的信访维稳案件始终占据大头。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倾斜是前所未有的,县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每年都把实施民生工程列为重中之重。县委、县政府出政策和做决策时,也都非常注重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这几年确实也是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一个时期。但从群众来信来访涉及范畴看,利益调整引发的问题仍然是焦点和热点,集中表现在四个领域:一是因劳动社保、工资福利问题引发的上访,占信访总量的27%;二是因涉法涉诉、突发事件问题引发的上访,占信访总量的21%;三是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引发的上访,占信访总量的19%;四是因企业改制、权属流转问题引发的上访,占信访总量的15%;其它信访案件总计占18%。一边是政府事业投入的持续增长,一边是群众利益诉求的不断升温,如何找到两者的平衡点,从根本上防范这类事件重复发生,应成为信访维稳战线思考和关注的一个重点。

4、尽管信访维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但被动“救火”性质仍然没有根本改变。为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有序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县委、县政府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如滚动排查制度、领导“四访”制度、高层决策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排位警示制度、信访新闻联动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其中一些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但从实际工作来看,信访维稳工作还是没有从被动应付、疲于奔命、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中解脱出来,信访维稳干部更多的仍然是像“消防员”或“挡箭牌”。有了相关配套的制度,为什么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症结何在,改进的着力点何在?这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

二、原因分析

信访维稳问题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这是自上而下,遍及各地的共同感受。分析信访维稳问题多发高发甚至激发的根本原因,这里既有宏观因素也有微观因素,既有一般性原因也有个体性原因,既有政府部门问题也有上访群众的问题。尽管个案具体情况各不相同,但分析归纳起来,根源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

1、发展阶段之故。当前,我县人均gdp正处在1000-3000美元的重要阶段,既是发展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各种发展中的矛盾多样多发是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分析我县信访维稳案件的共性 ,无论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还是企业改制、权属流转、劳动社保、工资福利等等,贯穿其内的都是权益得失之争。这应当是经济转型、社会转轨阶段的一个“阵痛”。对此,政府既无成熟经验可循,也无充分超前准备。尤其是当前国际金融风暴向实体经济蔓延扩大的特殊时期,部分企业难以生存导致大量的裁员减薪、破产倒闭、债务纠纷等事件,与当前信访维稳的热点难点问题相迭加,进一步放大了信访维稳工作的压力。特别是这类案件当中,许多是人、地、事三分离,牵涉面非常广泛,单靠一县甚至一市、一省之力都无法解决,又很容易演化成赴京重复访的重点,成为当前信访维稳工作的一大难点。如去年我县罗溪镇农民工出国务工和下埠集乡农民工在浙江经济纠纷引发的赴京访等,都是这类情况。

2、社会环境之疾。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环境总体是好的,是和谐的,这是主流。但也积累了许多这样那样的发展中的问题。这些问题很多是特定历史环境所致,又反过来影响着社会环境,形成不良循环,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头顶偃塞湖”。一是政策导向之偏,失之于软。当前,政策倾斜民生、关顾民愿的力度前所未有。个人理解,这是对过往“农村支持城市、地方支持中央、小家支持大家”政策的补偿,是对社会财富两极分化问题的补救。方向上是正确的、应当的、必须的。但矫枉不能过正,过正犹如不及。政策一方面对地方政府促和谐提出硬目标,另一方面又对地方政府施政行为划红线、设雷区,导致基层政府实际上事权与责权不统一,目标与行动难协调,经常陷入两难境地。比如一些违规建房、违章营运、违法生育以及一些土地抛荒的整治难问题,一些公益事业建设中集体与个体意愿不一致导致的兴办难问题,一些重点项目建设中因“钉子户”不配合导致的实施难问题,一些信访维稳案件上面只管下达“必息令”但地方掌控不了导致的调处难问题等等。很多时候地方政府夹在当中无所适从,对上访群众只好“饿了给馒头,困了给枕头”,在不断妥协退让中寻找平衡点,做为权宜之计。这又为越级访、重复访埋下隐患,且损害地方政府威信,助长缠访闹访歪风。二是法治进程之缓,失之于虚。尽管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已经多年,确实也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离依法治国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当前出现许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曲折。在调处涉法涉诉信访维稳事件中,本人亦深感法制途径的程序过繁、时效过慢、成本过高,加上司法监督不够完善,司法公正备受质疑,即使千辛万苦赢得“官司”,往往还要面临执行上的遥遥无期。过高的门槛导致许多涉及群众“不走法院走信访”。三是行政效能之低,失之于诿。分析一些重大信访维稳案件的演进变化过程,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相关主管领导和部门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措施不果断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对一些跨部门、跨区域的信访维稳案件,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多,主动负责、真心解决的少,致使小事拖成大事,轻病拖成重症,错失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3、素质作风之害。少数党员干部素质不高、作风不好、责任心不强,也是造成群众上访的一个重要诱因。突出表现在: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眼里只有经济效益,没有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不能引起足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及时报送信息,也不及时采取措施,“逼”得群众上访;一些基层领导为出政绩,脱离实际盲目上大项目,不顾群众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惹”得群众上访;少数基层领导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局面复杂,干群关系紧张对立,“气”得群众上访;一些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甚至对挂点乡镇和包案的信访维稳事件满足于“知道了”、“过问了”,从不去直面矛盾,真心解决问题,以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拖”得群众上访。

4、错误观念之误。部分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错误认识,也是信访维稳事件多发高发的推波助澜因素。突出表现在“四信四不信”:一是信“上”不信“下”。总认为只有上面的政策是好的、干部是好的,遇到切身利益问题习惯性地把矛盾和责任怪罪到基层政府和干部身上,认为只有找到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公正解决问题。这也与上面部门个别接访干部遇事动辄批转责成基层如何如何办理,而不及时进行公正客观、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有一定关系。二是信“多”不信“少”。无论什么事,总认为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才更可靠、更可信、更踏实,“油多不坏菜”。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一闹三分理”。认为只要往市、往省、往京去上访,就能抓住政府的“软肋”,实现自己的意图。或许这也是每年一到“两会”或遇有重大活动赴京访就回潮反弹、各地赴京接访干部云聚的重要原因,是少数信访维稳案件在闹访中退让妥协产生的后遗症。四是信“访”不信“法”。认为上访后,会有专门的领导来过问和帮助协调问题。因此,既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习惯于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三、对策建议

1、围绕近民情,更好地完善信访维稳渠道。一是要加强信访维稳渠道建设。着眼降低群众上访成本,方便群众反映诉求,进一步拓展网上信访、“民声通道”、“县长热线”、“文明行风热线”等载体沟通群众的作用,努力构建多渠道、多方式、多元化的接访新格局。二是要加强信访维稳数据库建设。着力构建自下而上,内部共享,相互贯通的信访维稳案件资料库,把每一个信访维稳案件的发生事由、处置经过、政策依据、存在问题、包案领导等相关情况整理入库,以此厘清无理缠访闹访行为,方便上级部门监督基层行为、正确处置现场,推动信访维稳工作向理性化、有序化、良性化方向发展。三是要加强信访维稳队伍建设。特别是注重建好、管好、用好维稳信息督查员队伍,解决好待遇难落实、身份难界定、工作难开展、考核难统一等问题。

2、围绕解民难,更好地调处信访维稳矛盾。关键是建立和落实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管用机制。一是要建立和落实信访维稳案件综合治理机制。构建信访维稳工作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格局。特别是对一些跨县、市甚至跨省的人、地、事三分离的案件,上级也应建立和落实相关机制,不能停留在“见招拆招”,更不能简单地把问题下推、矛盾下交、压力下放,使基层政府陷于困境。二是要建立和落实信访维稳案件高层决策机制。特别是对一些包案领导“包而未息”的重复疑难案件,要落实党委、政府高层决策机制,限时未办结的,及时提交党委、政府办公会集体决策,不能当决不决、久拖生乱。三是在要建立和落实突发事件访应急处置机制。根据突发事件发生不确定、处置很紧急、情绪易失控、先机更关键的特点,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组建专门机构,成立专项基金,安排专业人员,开展专项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根本解决。

3、围绕促民安,更好地规范信访维稳秩序。关键是把握好“三个结合”:一是宣传相关法制与提高机关效能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机关效能建设的同时,一手抓相关法制宣传,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二是加强思想教育与惩处恶意上访相结合。要教育有过高要求者自觉放弃过高要求。同时对一味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提过高要求、搞过激上访甚至恶意缠访闹访的“上访钉子户”,要出台专项处理规范,严惩恶意缠访闹访行为,把基层政府从一味妥协退让的状态中解脱出来。这也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内在要求和根本方向。三是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信访维稳案件,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对于动辄妨碍公共交通、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过激访案件,必须坚决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4、围绕顺民心,更好地落实信访维稳责任。要按照“第一责任”的要求和标准,切实把信访维稳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一要实行过硬调度。就是要把信访维稳工作摆到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来对待,党政班子要定期集中听取汇报,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二要实行过硬督查。对重大信访维稳案件,基层组织要安排专门人员,实行专项督查,跟踪督查;上级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回访督查。三要实行过硬考核。坚决兑现奖惩,该“一票否决”的坚决“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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