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
新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即将实施一周年。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若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上调至5000元/月(6万元/年)。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大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改革更多惠及中低收入群体,促进了收入分配公平。月均收入4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在12.5%以下,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底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二、怎么填报
打开App,点击“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
查看“已填报信息”或“去填报”相关项目
之后,按照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