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最新情况
截至21日7点30分,我国境内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219例(武汉198例,北京5例,广东14例,上海2例)。
武汉:15名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目前,武汉市共有15名医务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另有1名为疑似病例。16例患者中,危重症1例,其余病情稳定,均已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