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草拟的《重庆市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收费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
序号
公证服务项目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事实
1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1、受益额在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5%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4%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3%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
2、居民房产可采取按房产面积计费和按受益额计费的方式,从低选择。农村的农民自有住房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5元/平方米,其他居民房收费标准为60元/平方米。单套居民房产办理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房产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在收取1万元公证服务费基础上,按照房产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加收0.1%公证服务费。
3、证明单方赠与或者受赠的,减半收取。
2
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遗赠扶养、收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等民事协议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19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475元。
3
证明遗嘱
每件收费600元(提供起草遗嘱服务的,每件加收400元)。
4
证明委托、声明、保证、认领亲子等其他单方法律行为
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费190元;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费475元。
5
生存、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职务(职称)、指纹、资格、资信、选票、户籍注销、国籍
每件收费95元。
6
出生、死亡、身份、学历、学位、经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
每件收费150元。
7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属(财产凭证)、收入状况、纳税状况、资格、资信、章程、决议
每件收费380元。
8
收养关系、抚养事实、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不可抗力事件、意外事件等
每件收费285元。
9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转让,股权转让,投资合作等经济合同(协议)
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15%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1%收取;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7%收取;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04%收取。
10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标的总额6亿元(含6亿元)以下的,按标的总额的0.05%收取,最低每件收费300元。标的总额超过6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公证服务费。
11
签发执行证书
申请执行债务总额6亿元(含6亿元)以下的,按申请执行债务总额的0.1%收取,最低每件收费500元。申请执行债务总额超过6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公证服务费。
二、证明文件文书
1
公民个人的证书(执照)
每件收费285元,其中涉及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每件收费95元。
2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证书(执照)
每件收费380元。
3
文本相符
每件收费285元,其中涉及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每件收费95元。
4
公证书译文与原文相符
每件收费95元。
5
公民个人的签名、印鉴
每件收费285元。
6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文书上的签名、印鉴等
每件收费380元。
对比此前的收费标准,新标准在部分收费上有减免。比如,继承、赠与或接受遗赠,受益额在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5%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而此前这一标准是按1%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同样,出生、死亡、身份的公证服务收费是300元,而新标准降到了150元。
根据公证用途,对于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20%。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目录中相关业务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50%。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