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孟子并没有说还有哪两种不孝,所以,这里的“不孝有三”的“三”,可能就是孟子随便说说而已,根本就不是实在的数字,是虚字。就像孔子说三人行则必有我师一样,并不是说三个人中非得有一个值得我学习的人。
孟子虽然没有说后面两个孝是什么,但是后人根据自己的理解,为孟子的后两个孝,做了具体的解释。
东汉的赵歧,也是孟子最应该感谢的一个后世的哲学家。为何孟子要感谢他呢?因为赵歧是第一个为孟子的书做注的人,也是第一个把孟子称之为亚圣的人。把孟子的地位提高了一大截。赵歧为孟子补上了另外两孝:
“于礼有不孝者三,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其实,根本就不需要赵歧去为孟子补上,孟子在另外一篇文章中,明确谈了五不孝。
孟子在齐国的时候,与当时被认为是最大的不孝子的大将军匡章成了莫逆之交。
弟子认为这不合适,弟子公都子不高兴,就问孟子,“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全国人都认为匡章是个不孝子,而老师却和他打得火热,你就不怕别人的非议吗?孟子不认为是这样。孟子认为真正的不孝有五种。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通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孟子说:“不孝有五种情况:四肢懒惰,不管父母的生活,是一种不孝;喜欢下棋又好酗酒,不管父母的生活,是第二种不孝;喜欢财物,偏爱妻室儿女,不管父母的生活,是第三种不孝;放纵耳目的欲望,使父母因此蒙受耻辱,是第四种不孝;逞勇斗狠,危及连累到父母,是第五种不孝。”
孟子列举了五种不孝的情形,并坚定地认为,匡章的行为不在这五种不孝的情形之列。
这才是孟子对孝的定义!